印象中,八、九年前的 JavaScript 並沒有那麼引人注目。當然,要寫網頁,HTML、CSS、JavaScript 仍是不可或缺的三劍客,但那還是個 Adobe Flash 稱霸網頁互動元件的風光年代,無論是網頁動畫、互動特效、桌面小遊戲,只要是多媒體互動的應用,Flash 與 ActionScript 幾乎是第一選擇。也有很多人選擇 Java Applet 作為網頁上的互動應用。相較之下,JavaScript 就像個跑龍套,只是傳統網頁實現簡單互動事件的工具,例如點點按鈕、跳出視窗,一點也不時尚。